乱港分子们的意图很清楚,他们妄图利用这种方式使执法人员缩手缩脚,为自己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减轻成本和风险,甚至谋求逃脱法律的制裁。
据东至县人民检察院东检一部刑诉(2020)51号《起诉书》显示,因时任太和县公安局副局长梁俊卿(另案处理)及民警肖克银(另案处理)等人的原因,此案侦查方向被指向李家。因李金泉和郭伟均未作出有罪供述,2001年3月18日按照市局领导安排,时任刑警支队机动大队大队长武其虎与该大队工作人员曾照坤提前介入。后武其虎、梁俊卿、郭太峰、张正等人以异地羁押的方式,将郭伟、李金泉先后提至阜阳市公安局西二楼刑警支队审讯室进行讯问,通过殴打、威胁、违法使用械具、限制饮食、限制休息等肉刑或变相肉刑方式迫使二人作出有罪供述。同时,还陆续对张合等其余未涉案人员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通过同样的刑讯手段,结合指供、诱供的方式,逼迫交代所谓的犯罪事实。
渔护署发言人表示,《2019年渔业保护(修订)条例》(下称《修订条例》)正式生效后,署长将获授权行使酌情权,考虑上述日期未领有有效运作牌照的渔船的登记申请。但申请人必须提供证明,令署长信纳有关渔船直至2012年6月14日完结前一直用于捕鱼。